距离2020年云南成考考试只有23天了,已报名的考生需要抓紧时间进行要点的记忆,以下是2020年云南成考专升本民法考试前辅导6,一块儿记一记吧。

2020年云南成考专升本民法考试前辅导6:民事法律关系客体
1民事法律关系客体 是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点之一,指的是作为法律关系的内容的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一同指向的对象。
2民事法律关系客体的特点:a有益性 是指可以满足人民利益需要。
b客观性 是指不依主体的意识而转移。
c法定性 是指由法律所规定。
3民事法律关系客体的类型:a物,其中包含资金和有价证券
b其他财物
c行为
d常识商品
e人身利益 是指人格和身份所体现的非物质利益。
f其他
4物 是民事主体可以实质控制或支配的具备肯定经济价值的物质资料。
5民法上的物的法律特点:a须存在于人身以外
b须可以成为人力所实质控制或支配
c须可以满足大家的社会生活需要
d须为独成一体的有体物
6物的分类:
a是不是有可移动性
动产 是指可以一般办法移动且移动后不会改变或不会损害其价值的物。
不动产 是指不可以以一般办法移动或移动后会改变或损害其价值的物。
b是不是具备自由流通性
流通物 是指允许在民事主体之间自由流通的物。
限制流通物 是指法律对其流通予以肯定的限制,仅可在特定主体之间或特定范围内流通的物。
禁止流通物 是指法律禁止其流通,不可以成为买卖标的物的物。
c相互间的关系
主物 是指同一人所有些需一同用才能更好发挥用途的两物中起主要用途的物。
从物 是指辅助主物发挥功用的物。
d两物间的关系
原物 为产生孳息的物。
孳息 则是由原物产生的收益。
e用后形态的变化性
消耗物 又称消费物,是指经一次性用就会归于消灭或改变形态和性质的物
非消耗物 是指可长期多次用而不会改变形态和性质的物。
f是不是可分割
可分物 是指经分割后并不会改变其性质或影响其效益的物。
不可分物 是指经分割会改变其性质和影响其作用与功效的物。
g买卖中确定方法
特定物 指以单独的特点具体确定的物。
类型物 是指仅以品种、规格、型号或度量衡加以确定的物。
h可否由其他物代替
代替物 是指得以同一类型、品质及数目的物代替的物。
不代替物 是指不可以以其他物代替的物。
7从物需要拥有三个条件:1与主物同属一人所有 2须独立成为一物 3须与主物一同用才能更好地发挥物有哪些用途。
8物在民法上的意义:a物是民事法律关系中最普通的客体b物可决定法律关系的性质c物会干扰案件的管辖
9货币 有时称资金,是指充当一般等价物的一种特殊的物。
10有价证券 是设定并证明持券人由权获得肯定财产权利的书面凭证。
11有价证券的特点:a有价证券与证券上所记载的权利不可离别
b有价证券的持有人只能向特定的义务人倡导权利
c有价证券的支付义务人有单方的见票即付的履行义务
12有价证券的类型:
a从有价证券所代表的权利性质上分类
代表肯定货币的有价证券
代表肯定产品的有价证券
代表肯定股份权利的有价证券
代表肯定债权的有价证券
b从有价证券所代表的权利的转移方法进行分类
记名有价证券 指示有价证券 无记名有价证券